企業層面的永續發展報告要求
在假設歐盟綜合法規 (EU Taxonomy Regulation) 依計畫完成各國層級落實的前提下,我們將自 2027 會計年度起,依據企業永續報告指令(CSRD)及歐盟永續分類法規 (EU Taxonomy Regulation) ,適用相關的永續揭露申報要求 (2028 年發布之報告)。
為履行這一義務,我們已設立了兩個跨領域專案,並已先前自願性永續揭露所累積的既有架構與經驗為基礎。
我們將企業永續報告指令 (CSRD) 與歐盟永續法規 ( EU taxonomy) 視為 不僅僅是法規要求 – 而是以整合式、數據導向的方發, 提供精進我們永續策略的我們永續策略的具體著力點 。